学生传染病防控制度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建立健全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层层落实防控责任,确保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获取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预防措施
1.健康教育:将传染病防控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环境卫生: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扫和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通风换气:每天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增加通风次数和时间。
4.个人卫生: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换衣、勤剪指甲、不随地吐痰等。
5.疫苗接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组织学生按时接种疫苗,提高学生的免疫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6.健康体检: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的健康问题。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要按照规定进行隔离治疗,痊愈后持医院证明方可返校复课。
7.食品卫生:加强学校食堂和饮用水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四、疫情报告
1.疫情监测:建立学生健康监测制度,每天对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和记录。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人员。
2.疫情报告: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发现学生有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要立即向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因病缺课追踪:建立学生因病缺课追踪制度,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因病缺课的原因和病情,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要进行跟踪管理,掌握学生的康复情况。
五、应急处置
1.隔离治疗:对确诊为传染病的学生,要按照规定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2.消毒处理:对传染病患者所在的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除传染源。
3.密切接触者管理:对传染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必要时采取预防措施。
4.停课措施: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措施,防止疫情在校园内蔓延。
5.心理疏导: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学生的紧张情绪,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
六、责任追究
1.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导致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和流行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