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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浅谈先行抗辩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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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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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浅谈先行抗辩权制度

先行抗辩权概述

(一)概念

先行抗辩权,又称后履行抗辩权或顺序履行抗辩权。虽然在理论界对这一概念的具体称谓还存在争议,但“先行抗辩权”是主流观点。

先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债务在履行时存在先后顺序的情况下,先履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其相应的债务。此项抗辩权在《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抗辩权大致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以及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本文中讨论的先行抗辩权,是一种从属的、法定的一时抗辩权。先行抗辩权的存在是基于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