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供水事件,保障城市居民、工业生产及其他用水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供水系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用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防处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及时有效处置供水突发事件。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供电公司、市供水企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2.职责分工
(1)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修订供水应急预案;及时掌握供水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后期处置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汇总、分析供水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3)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确保应急供水工程能够及时建设实施。
-市经信委:负责协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负责协调工业企业的用水保障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做好节水和应急用水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供水突发事件现场的秩序和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依法打击破坏供水设施、扰乱供水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做好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协助做好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监测供水水源地及周边环境质量,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负责对因环境污染引发的供水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供水工程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协调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畅通;负责协调水上运输工具,保障应急供水物资的水上运输安全。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医疗需求;负责监测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发布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负责对因供水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置。
-市城管局:负责协调做好城市供水设施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现场的清理和恢复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供水突发事件涉及的食品、药品等进行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监测和预报信息,为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工作,保障消防用水需求;负责协助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