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装修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协议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法按以下第项实施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完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实施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取以下第项实施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协议组成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本协议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同意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计划管理部门和其她相关部门重新审查同意,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对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及相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变更:
(1)更改工程相关部分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协议中约定工程量;
(3)改变相关工程施工时间和次序;
(4)其她相关工程变更需要附加工作。
因变更造成协议价款增减及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工期对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私自变更设计发生费用和由此造成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提议包含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更改及对材料、设备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负担由此发生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取承包人合理化提议,所发生费用和取得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她变更
协议推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她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处理。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汇报,经发包人确定后调整协议价款。变更协议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协议中已经有适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协议已经有价格变更协议价款;
(2)协议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能够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协议价款;
(3)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合适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定后实施。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汇报时,视为该项变更不包含协议价款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汇报之日起3天内给予确定,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定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汇报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汇报已被确定。
(6)发包人不一样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视为同意承包方人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定增加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协议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本身原因造成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协议价款。
第八条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协议约定乙方包清理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房屋内家俱和陈设采取保护方法,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多种申请、批件等手续,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负担。如因其她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相关费用应该由甲方偿付给乙方,而且工期对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