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3.080CCSP66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098.1—2022
建筑固废再生作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第1部分:固废处理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RecyclingBuildingSolidWasteasRoadMaterialin
HighwayEngineeringPart1:SolidWasteTreatment
2022-03-29发布2022-04-29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098.1—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DB34/T4098《建筑固废再生作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规程》的第1部分。DB34/T4098分为以下4个部分:
——第1部分:固废处理;
——第2部分:路基工程;
——第3部分:路面基层;
——第4部分:路面面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通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市华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徽省宏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修和、张玉斌、王祥彪、王春红、牛京涛、任园、鲍世辉、方肖立、陈为成、周有本、彭介陶、邱维娟、蒋斌、肖必忠。
DB34/T4098.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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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固废再生作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规程第1部分:固废处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固废再生作道路材料的一般规定、建筑固废再生利用流程、场地建设、建筑固废收集、运输与堆放、建筑固废加工、技术要求、固废再生料检验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及城市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176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25177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CJJ/T13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
JTG/T2321公路工程利用建筑垃圾技术规范
JTG3430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E42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固废BuildingSolidWaste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工程建设活动中产生的水泥混凝土、砖、杂物等固体废弃物,不包含渣土及废旧沥青混合料。
3.2
杂物Impurities
建筑固废中可利用的碎砖块、碎混凝土块、砂石等以外的物质。
3.3
轻物质Lightimpurities
建筑固废中密度较小的杂物,包括塑料、木块、布片、纸屑等。
3.4
预处理Pretreatment
建筑固废单级或多级破碎前,进行的分类、粗破和人工分拣等处理过程。
3.5
固废再生料BuildingSolidWasteRecycledmaterials
建筑固废经破碎、筛分等加工后,制得满足一定技术要求的道路建筑材料。
3.6
再生粗集料RecycledCoarseAggregate
DB34/T4098.1—2022
2
粒径大于4.75mm的固废再生料。
3.7
再生细集料RecycledFineAggregate
粒径不超过4.75mm的固废再生料。
4一般规定
4.1应对建筑固废料源进行调查和必要的勘察,并对选用的建筑固废进行取样试验。
4.2在生产加工前应排除污染严重或腐蚀严重的建筑固废。源自医院、化工厂等的建筑固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
4.3建筑固废收集、运输、处置等全过程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及有害物质。
4.4建筑固废应按不同的来源、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堆放、分别处理。废旧混凝土类固废再生料宜用于路面工程及小型构造物,含废旧砖块类固废再生料宜用于路基工程。
4.5杂物可根据其类别及性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4.6建筑固废运输、堆放、加工应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4.7建筑固废处理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CJJ/T134、JTG/T2321的相关规定。
4.8应贯彻执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