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DB23_T 3712-2024 黑土地调查监测通用规则.docx
文件大小:27.36 KB
总页数:15 页
更新时间:2025-03-25
总字数:约4.24千字
文档摘要

ICS07.040CCSB10

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712—2024

黑土地调查监测通用规则

2024-06-13发布2024-07-12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712—2024

目次

前言 Ⅰ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准备工作 2

6工作底图制作 2

7黑土地调查监测 3

8数据库建设 3

9质量控制 4

10成果检查 4

11成果资料归档 5

参考文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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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冰、刘媛媛、于桂滨、于子娟、赵星财、关国锋、杨胜涛、张昭、张玉东、栾奎志、张博涵、姜奇、季毅民、郑文丽、张爽、刘舒禹、王晓然、李琦、张鹏飞、潘明哲、张宇、郎博宇、许宏健、邢凯鑫、王丹阳、谷枫、马强、潘天智、焦磊、李思雯、李啸阳、景博元、王杨、李劭文、李明、汪超、李明泽、姜晓宇、代云端、冯超、郭景富、丁昌明、张嘉芮、宋彬、尹玉帅、任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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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土地调查监测通用规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黑土地调查监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准备工作、工作底图制作、黑土地调查监测、数据库建设、质量控制、成果检查、成果资料归档等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黑龙江省黑土地调查监测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17296

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

SL592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

TD/T1055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DB23/T3388

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黑土地

指具有黑色或者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性状好、肥力高的耕地。

4基本要求

4.1数学基础

4.1.1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4.1.2高程基准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1.3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4.2调查监测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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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级行政辖区为调查监测单位。

4.3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和亩。

4.4最小图斑

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200m2;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400m2;其他地类实地

面积600m2。

4.5数据采集精度

明显界线与遥感影像上的同名地物的位移不得大于图面上0.3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mm。

4.6步骤

依序开展准备工作、工作底图制作、黑土地调查监测、数据库建设、质量控制、成果检查和成果资料归档等工作。

5准备工作

5.1界线资料

5.1.1国界线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

5.1.2省、市(地)、县级调查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

5.1.3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各县(市、区)最新确定的界线。

5.2遥感影像资料

应收集分辨率优于2m的最新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图件和数据等资料。

5.3基础地理信息资料

应收集整理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DEM)、地名等基础地理信息资料。

5.4调查资料准备

包括土地利用、土壤质量、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黑土地调查相关数据、图件、表格、文本等资料。

5.5仪器、工具等设备准备

包括GNSS定位测量设备、皮尺、计算机、平板电脑、移动通信设备、手持激光测距仪、全站仪、软件系统,以及交通工具等。

6工作底图制作

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位,应在分辨率优于2m的遥感影像上,以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数据为基础,套合土壤图、地形图,确定黑土地分布范围,制作黑土地调查工作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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