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家庭文明建设为着力点,以群众广泛参与为支撑,以提升家庭成员文明素质、家庭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扎实推进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注重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文明家庭创建全过程,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突出家庭主体:充分尊重家庭成员的主体地位,激发家庭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在创建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3.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实践活动和制度建设,推动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形成。
4.强化常态长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弘扬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使广大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家庭关系更加和谐,家庭生活更加美满,形成家家争创文明家庭、人人践行文明行为的良好局面。具体目标如下:
1.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增强道德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促进家庭关系和谐融洽:倡导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关系,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培育良好的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和婆媳关系,营造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
3.推动家庭文化建设丰富多样: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化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丰富家庭精神生活。
4.带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以家庭文明带动社会文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全县文明家庭比例逐年提高,在全社会树立起家庭文明建设的标杆。
四、创建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人际关系和谐融洽。
3.平等和谐: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夫妻互敬互爱,尊老爱幼,长幼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奋工作,积极奉献,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5.家教良好:父母重视子女教育,注重言传身教,培养子女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6.家风淳朴:传承优良家风,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廉洁自律,相互监督,形成风清气正的家庭环境。
7.绿色节俭:家庭成员树立绿色环保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心关爱他人,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五、创建步骤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具体时间区间1])
-制定印发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标准和步骤。
-召开全县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文明家庭创建的意义、标准和程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具体时间区间2])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各家庭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对申报家庭进行初审,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家庭参加县级评选。
-县文明办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家庭进行评审,确定县级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表彰奖励阶段([具体时间区间3])
-对公示无异议的县级文明家庭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广泛宣传县级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更多家庭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推荐县级文明家庭代表参加市级文明家庭评选,争取更多家庭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