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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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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26
总字数:约3.08千字
文档摘要

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修订说明

为促进专利代理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质

量,规范行业服务行为,2017年,我会发布了团体标准《专

利代理人执业能力评价规范》(T/BJPAA-0012017)(以下简

称“评价规范”)。为保障标准的合规性和先进性等,我会于

2020年启动了《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修订工作,形成了《专

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一)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实施

2019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开始实施;

2019年5月1日,《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实施。相关法律法

规的修订给专利代理行业带来了重大改变,例如专利代理人

正式变更为专利代理师等。

(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2018年1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开

始实施;2019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

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为

团体标准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综上所述,2017年《评价规范》发布以来,专利代理行

业和团体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发生了一定的调整,相关的

法律法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根据我会《团体标准制

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团体标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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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对《评价规范》进行修订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专利代理人名称

依据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原《评价规范》中“专利代理人”调整为“专利代理师”,

并对相关定义和措辞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主观评分

进一步调整主观评分分值,将原《评价规范》表B.1中

审协评分的“沟通能力、专业水平(D2)”改为“继续教育

情况”由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评分,并将其分值由6分降

为4分。

(三)调整专利代理质量指标

调整《评价规范》表B.1中专利代理质量指标及其参数,

使得指标更细致,且更具有操作性。主要如下:

1.调整“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平均答复审查意见次数

(D5,4分)”为三个指标即“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平均每件

专利权利要求数差(D5,2分)”、“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平均

每件专利被引用次数(D6,1分)”、“三年授权发明专利评价

每件专利简单同族数(D7,1分)”。分值合计不变。

2.调整“近一年发明专利撰写评估质量(D8)”为“近

三年结案发明专利平均价值度(D10)”,分值不变。

(四)增加专利代理国际化服务能力指标

增加专利代理国际化服务能力指标,鼓励专利代理师获

取国外专利代理相关执业资格,增加的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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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D28境外学习和工作经历”指标,在境外连续

学习2年以上,或境外累计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1年以上

得分。该指标满分1分。

2.增加“D29境外执业资格”指标,指获得境外专利代

理职业资格证或通过境外专利代理职业资格考试。该指标满

分2分。

增加上述指标的同时降低“入选行业专家库”指标的分

值,由3分降为2分。

(五)其他文字及措辞调整

根据指标调整的结果,对相应的文字和措辞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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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修订说明

为促进专利代理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质

量,规范行业服务行为,2017年,我会发布了团体标准《专

利代理人执业能力评价规范》(T/BJPAA-0012017)(以下简

称“评价规范”)。为保障标准的合规性和先进性等,我会于

2020年启动了《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修订工作,形成了《专

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一)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实施

2019年3月1日,修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