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合伙人姓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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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并明确各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股权分配协议:
一、总则
1.公司名称:[公司具体名称]
2.公司经营范围:[详细描述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元整
二、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
1.各方确认,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各方的股权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公司[X]%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X]元。
-乙方持有公司[X]%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X]元。
-丙方持有公司[X]%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X]元。
2.各方应按照上述股权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各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出资额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3.公司设立后,各方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义务,享有股东权利。未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三、股东权利与义务
1.股东权利
-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股东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
-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经营信息。
-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按照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
四、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