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规范成本核算行为,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各科室、部门及医院整体成本核算与管理。
(三)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成本核算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2.可靠性原则:成本核算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
3.相关性原则:成本核算应与医院的医疗服务活动相关,能为管理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4.分期核算原则:成本核算应按会计期间进行。
5.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
6.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正确区分两类支出,以合理计算成本。
7.一致性原则:成本核算方法和口径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二、成本核算对象
医院成本核算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一)科室成本核算
以医院内部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医辅科室、行政后勤科室为核算对象,核算各科室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二)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以各医疗服务项目为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成本,计算各项目的单位成本。
(三)病种成本核算
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作为核算对象,按照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核算各病种的成本。
三、成本项目
医院成本项目包括以下六大类:
(一)人员经费
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中,各类人员发生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卫生材料费
核算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三)药品费
核算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消耗的各类药品费用。
(四)固定资产折旧费
核算医院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的折旧费用。
(五)无形资产摊销费
核算医院无形资产按照规定进行摊销的费用。
(六)其他费用
核算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成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等。
四、成本核算方法
(一)科室成本核算方法
1.直接成本核算:对于能够直接计入科室的成本,如科室人员的基本工资、本科室领用的卫生材料等,直接计入该科室成本。
2.间接成本分摊:不能直接计入科室的成本,如医院行政管理部门的费用、后勤保障部门的费用等,按照一定的分摊方法分配到各科室。分摊方法可采用人员比例法、面积比例法、收入比例法等,具体方法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二)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1.成本归集:将与各医疗服务项目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分摊的间接成本,归集到各项目。
2.成本计算:根据归集的成本和各项目的工作量,计算各医疗服务项目的单位成本。计算公式为:单位成本=项目总成本÷项目工作量。
(三)病种成本核算方法
1.成本数据收集:收集某一病种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数据,包括药品费、卫生材料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护理费、床位费等。
2.成本计算:采用作业成本法或其他适合的方法,计算病种的成本。具体步骤如下:
-确定病种的诊疗流程和作业环节。
-识别各作业环节的成本动因,如检查检验次数、治疗时间等。
-将成本分配到各作业环节,再根据各作业环节与病种的关联程度,将成本分配到病种。
五、成本核算流程
(一)成本数据收集
1.财务部门:负责收集医院的各项财务数据,如人员经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2.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数据及库存数据。
3.信息部门:负责提供医疗服务项目的工作量数据、药品消耗数据等,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各科室:负责提供本科室直接发生的成本数据,如科室人员加班费用、科室内部办公用品费用等。
(二)成本分类与归集
1.财务人员对收集到的成本数据进行分类,按照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到相应的类别中。
2.对于直接成本,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对于间接成本,按照确定的分摊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三)成本计算与分析
1.根据归集的成本数据和核算对象的工作量,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
2.对计算出的成本数据进行分析,与预算成本、历史成本等进行比较,找出成本变动的原因,提出成本控制措施和建议。
(四)成本报表编制
定期编制成本报表,包括科室成本报表、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报表、病种成本报表等,反映医院成本核算的结果和成本变动情况。成本报表应报送医院管理层、各科室负责人等,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六、成本控制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