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移交验收管理作业标准
?一、目的
本作业标准旨在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移交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明确移交各方责任,保障园林绿化工程顺利交付使用,为后续的养护管理提供良好基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管理。
三、职责分工
建设单位
1.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移交验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验收。
2.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3.负责接收符合验收标准的园林绿化工程,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施工单位
1.负责完成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2.整理和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养护计划等。
3.对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监理单位
1.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3.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接收单位(如物业管理公司等)
1.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移交验收工作,从使用和养护管理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接收移交的园林绿化工程,负责后续的养护管理工作。
四、验收条件
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1.绿化种植工程:包括乔灌木、花卉、草坪等的种植,种植品种、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园林景观工程:如园路、广场、小品、水景等已施工完毕,外观质量良好。
3.配套设施工程:灌溉系统、照明系统、监控系统等已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
施工单位已完成自检且自检合格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自检,形成自检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整改并达到合格标准。
竣工资料齐全、有效
1.工程竣工图纸:应准确反映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包括绿化种植平面图、竖向设计图、景观效果图等。
2.施工记录:如土壤改良记录、苗木种植记录、养护记录等。
3.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苗木的检疫证明、肥料和农药的质量检验报告、景观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等。
4.检验报告:如土壤检测报告、苗木成活率检测报告等。
5.养护计划:应明确养护内容、养护周期、养护责任人等。
五、验收流程
施工单位申请验收
施工单位在完成工程施工并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附上竣工资料。
建设单位组织初步检查
1.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初步检查。
2.初步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外观质量、施工内容完成情况、配套设施运行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检查表中,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整改
施工单位根据初步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整改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
1.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整改报告后,确认整改合格后,组织正式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接收单位等相关人员。
2.验收组首先听取施工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然后按照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实地检查。
3.实地检查内容包括绿化种植成活率、景观效果、配套设施运行情况、工程资料完整性等。检查过程中可采用抽样检查、测量、观察等方法。
4.验收组对检查情况进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各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办理移交手续
1.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与接收单位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移交手续,签订移交协议。
2.移交协议应明确移交的工程范围、工程质量状况、移交时间、双方责任等内容。
3.施工单位应向接收单位提供工程相关资料,并协助接收单位进行工程交接。
六、验收标准
绿化种植工程
1.苗木成活率
-乔木成活率应不低于[X]%,灌木成活率应不低于[X]%,花卉、草坪成活率应不低于[X]%。对未达到成活率要求的苗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植。
-补植后的苗木应与原种植苗木规格、品种一致,且在一个生长周期内达到成活率要求。
2.苗木规格
-苗木的胸径、高度、冠幅等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范围为胸径±[X]cm,高度±[X]cm,冠幅±[X]%。
-苗木应根系发达,无明显病虫害,树干通直,树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