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管理制度66184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
3.基本原则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对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二、管理职责
1.环保部门
-负责制定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负责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办理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手续,确保固体废物的合法处置。
-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生产部门
-负责本部门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的源头控制,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按照规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交至指定的贮存场所。
-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信息。
3.采购部门
-在采购原材料、设备等物资时,优先选择环保型产品,减少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和产品的采购。
-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环保协议,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包装等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
4.后勤部门
-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定期对办公区域的垃圾桶等设施进行清理和维护,保持其正常使用。
-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其他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员工职责
-严格遵守本单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做好本岗位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不得随意丢弃或混入其他垃圾。
-发现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或环保部门。
三、固体废物分类与管理
1.工业固体废物
-定义: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渣、粉尘、污泥、废包装材料等。
-分类:根据工业固体废物的性质和成分,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管理要求
-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类别分别进行收集、贮存和处置。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废金属、废塑料等,应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管理。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采取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应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废物混合贮存。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确保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可追溯。
2.危险废物
-定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分类: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油漆、废灯管、废电池等。
-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的产生部门应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如实填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危险废物的收集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工具,确保其密封性和安全性。收集过程中应避免危险废物的泄漏和扩散。
-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进行,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废物的泄漏和污染环境。
-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处置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提供处置证明文件。
3.生活垃圾
-定义: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