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化妆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
3.职责分工
-采购部门:负责化妆品的采购工作,确保所采购的化妆品符合质量要求,并具有合法资质。
-验收部门:负责对采购的化妆品进行验收,检查其质量、数量、包装等是否符合要求。
-仓储部门:负责化妆品的储存保管工作,确保化妆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保证其质量稳定。
-销售部门:负责化妆品的销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销售活动,向消费者正确介绍化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化妆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采购管理
1.供应商选择
-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评估和审核。
-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2.采购合同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验收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
-采购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索证索票
-在采购化妆品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并留存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产品质量标准文件;
-产品销售发票;
-进口化妆品还应索取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检验检疫证明等。
-索证索票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有效期满后1年;没有明确有效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验收管理
1.验收人员
-验收工作应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验收能力的人员负责。
2.验收内容
-对采购的化妆品进行逐批验收,检查其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合格证等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化妆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核实其与所采购的化妆品是否一致。
-对进口化妆品,还应检查其进口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文件。
3.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的化妆品应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包括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保质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
-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有效期满后1年;没有明确有效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不合格品处理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办理退货、换货或补货等手续。
-对不合格化妆品应进行标识、隔离,并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处理结果。
四、储存管理
1.储存设施
-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化妆品储存仓库,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湿度应符合化妆品储存要求。
-仓库应配备必要的消防、防虫、防鼠、防潮、防尘等设施设备。
2.分区分类储存
-化妆品应按照品种、规格、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区分类储存,不同类别、不同批次的化妆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不合格化妆品应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3.库存管理
-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化妆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对临近保质期的化妆品应进行预警,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如促销、退货等。
4.储存记录
-应建立化妆品储存记录,记录化妆品的出入库日期、品种、规格、数量、批次、保质期等信息。
-储存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有效期满后1年;没有明确有效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销售管理
1.销售资质
-公司应取得合法的化妆品经营资质,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化妆品销售活动。
2.销售人员培训
-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化妆品的基本知识、销售技巧、质量安全知识等,能够正确向消费者介绍化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