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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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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 页
更新时间:2025-03-26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应对本单位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

和销毁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和使用安全。

2.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

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包装上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厂名、批号、消毒方法、消

毒日期和有效期,并附详细使用说明,介绍产品保存条件和使用注意事项等。

3.设备科每次购置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推销员证件、定货合同、发

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查验每一批号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消毒日期、出

厂日期和有效期,作详细登记并保存。

4.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储存环境应保持整洁、干燥,要严格防止再污染。消毒供应室负责一

次性医疗用品的发放工作,并作详细登记。各科室在领取后应按用途设专柜妥善保管。

5.临床科室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前,应认真做好查对工作,凡包装破损或过期产品一

律不得使用。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设备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监测

其消毒效果。

6.一次性医疗用品在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消毒、毁形或焚烧,作无害化处理。受到严重

污染的,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密封后直接进行焚烧处理。

【监督检查】

1.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每季度对设备科购置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卫生许可

证”和“生产许可证”等查验,持省级卫生许可证率须达100%,无不合格产品。

2.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每季度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检查,是否做到

及时消毒、毁形或焚烧。

3.凡不按制度要求购买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医务用品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感染者追究责

任。

4.医院感染科及卫生防疫部门每次检查到不符合标准物品要追查进货渠道,追究采购人员

及主管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