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
34CCS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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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4981—2025
农村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指南
Guidelinesofdisabledelderlycentralizedcareinruralareas
2025-01-24发布 2025-02-24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4981
DB34/T4981—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马鞍山中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宿州市汇雅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民政局、马鞍山合泽利康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马鞍山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当涂县民政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杭胡迪、程雅琴、程瑶、李玉婷、凌俊杰、夏宝贤、杭梦媛、黄婧、马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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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指南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农村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总则和服务组织,并提供了集中照护的工作程序、服务功能和监督管理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5796-2017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GB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MZ/T032-201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MZ/T187 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失能老年人 disabledelderly
经评估确定为能力轻度受损、中度受损、重度受损和能力完全丧失的老年人。
集中照护 intensivecare
养老服务组织在固定场所,以与之相匹配的规模和能力对失能老年人集中提供必要的照护和支持的服务活动。
相关第三方 relevantthirdparty
失能老年人配偶、监护人以及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或委托代理的个人或组织。
总则
遵循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区域内农村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为导向,发挥失能老年人的残存功能,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从服务场所选址、建筑设计、功能布局、设施设备、服务过程等方面多环节提高失能老年人的安全感和舒适感。
优化照护资源配置,将服务组织的专业照护和老年人自我照护、家属参与照护、社会组织支持多元协同整合。
建立系统的管理模式,增强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应符合GB/T35796-2017中第4章的规定。
人员配置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护理人员与不同程度失能老年人配比宜符合MZ/T187的规定。结合地域特色和生活习俗,营造服务对象熟悉的生活场景和气息的服务场所,具备当地农村特色的感知觉与时空导向。
服务人员的能力和培训满足GB/T35796-2017中6.2.4和6.2.5的要求,且尊重当地农村风俗习惯,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交流没有语言障碍。
建筑设计及设施设置符合GB50763、JGJ450的规定。设施设备符合MZ/T032-2012中第5章的规定。
以当地及附近医疗资源为支撑,做好“医养结合”。管理满足GB/T35796-2017中6.1、6.3和6.4的要求。
工作程序
底数摸排
在政府基层组织提供的区域内失能老年人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养老服务组织通过上门入户等方式核实和采集信息,掌握养老现状,确定需要集中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底数。
综合评估
根据核实和采集的信息及养老现状,对区域内失能老年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家庭供养及经济来源,评估入住需求与照护等级。
供需匹配
依托政府基层组织,入户走访,点对点宣传集中照护理念和具体服务内容,提高农村失能老年人及家属对集中照护模式的认同感。
利用农村文化大舞台、村民集市、养老机构开放日等平台,集中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模式的宣传推广。
通过宣传和展示,匹配养老服务组织与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的供需关系。
入住体验
引导有入住意愿的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