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医院收费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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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3-26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收费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收费由财务科组织,门诊收费处、住院结算处办理,
其他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费。
二、收费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
任意多收或少收,不得漏收。有违规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收费项目填写要准确,一律按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收费项目
填写。
四、收取的现金和转账支票,应于交给出纳以便及时交银行和入
账,不能滞留超过限额的现金。
五、根据财务制度和收费标准对病人发生的医药费进行认真的
复核,发现差错,及时会同有关科室查明原因并纠正。
六、病人出院应由病区出具出院通知单,由出院结账人员归集病
人的全部费用按项目进行汇总,收回病员预缴款收据,开具医院住院
收款收据,并提供病人住院期间费用清单。
七、收款收据要按规定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改,大小写金
额相符、有日期、有签名。
八、住院病人的退费要求单据齐备,手续完整,不得无故拒绝办
理。由护士长签字盖章,主管院长签字,收回原收款收据。
九、住院部收费员应及时结账、清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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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病房应当在当天上午十点以前开出出院医嘱院处。出院处应
及时核对预交款无误后开出收据。
十一、根据当日病人出院财务数据,编制住院收入日报表,并将
当日收取的款项如数上交财务科或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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