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docx
文件大小:39.61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3-26
总字数:约4千字
文档摘要

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动火安全作业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活动。

三、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

-审核动火作业许可证,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组织动火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参与动火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动火作业部门

-负责本部门动火作业的申请、组织实施和现场安全管理。

-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现场、配备灭火器材等。

-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3.动火作业人员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前,必须了解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熟悉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动火安全。

-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消除火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四、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罐区、装卸台等区域。

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五、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前的准备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部门应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详细注明动火作业的地点、内容、时间、动火人、监护人等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批。

-动火作业前,应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保持现场整洁。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动火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确保其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动火作业前,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空气呼吸器等。

2.动火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动火作业时,应设置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悉动火作业安全要求,随时观察动火作业现场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动火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动火作业的时间和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动火作业范围。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保持动火设备、工具的良好状态,如发现设备、工具出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维修或更换。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通风换气,保持作业现场空气流通,防止可燃气体积聚。

3.动火作业后的安全检查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应清理动火作业现场,消除火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动火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应在动火作业现场观察一段时间,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部门应将动火作业许可证交回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六、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

1.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申请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部门应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详细注明动火作业的地点、内容、时间、动火人、监护人等信息。

-动火作业许可证应经动火作业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生效。

2.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发放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动火作业许可证应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动火作业部门留存,第二联由安全管理部门留存,第三联由动火作业现场监护人持有。

3.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使用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许可证应随身携带,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内容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延期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需延期,动火作业部门应在动火作业许可证到期前,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