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厂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出租厂房及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出租的厂房及附属设备设施,以及承租厂房及使用设备的租户。
3.职责分工
-出租方职责
-负责出租厂房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厂房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向租户提供有关厂房及设备的安全技术资料,对租户进行安全告知和培训。
-对租户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承租方职责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承租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设施设备。
-对承租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厂房安全管理
1.厂房基本要求
-出租的厂房必须具备合法的建设手续,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安全标准。
-厂房的结构应坚固、稳定,无明显裂缝、倾斜等安全隐患。
-厂房的消防设施应齐全、有效,疏散通道应畅通无阻。
-厂房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电线电缆应规范敷设,无老化、破损现象。
2.厂房租赁管理
-出租方应与承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结构和用途,如需进行改造或装修,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出租方应定期对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承租方进行整改。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厂房日常安全管理
-承租方应保持厂房内的环境卫生整洁,物料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承租方应加强对厂房内电气设备的管理,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承租方应加强对厂房内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施。
-承租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设备安全管理
1.设备基本要求
-出租的设备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手续,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
-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设备的运行性能应良好。
-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设备租赁管理
-出租方应与承租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设备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维修保养责任等内容。
-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设备的安全技术资料,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手册、安全检查记录等。
3.设备日常安全管理
-承租方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承租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记录应完整、准确。
-承租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出租方进行整改。出租方应及时组织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设备的维修、改造、报废等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1.安全检查
-出租方应定期对厂房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厂房结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设备运行状况等。
-承租方应每日对承租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建立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隐患排查治理
-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及时进行治理。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立即停止相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