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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环境税的实施效果分析】18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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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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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环境税的实施效果分析综述

在环境税开征之后,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自然环境的产权相对明晰,通过具体的规章制度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做出衡量,并征收相应的税收。从而将环境污染这一外部效应内化为企业的生产成本。这样便解决了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从而将环境污染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内化为企业自身选择纳税还是减少排污之间的选择。根据理性经济人理论,企业的生产总是追求最大利润,因而企业会在减少排污从而节约收税成本和纳税之间做出最优选择。因而我对企业在对环境污染的不同控制程度下社会成本的大小以及环境税实施情况下社会成本的大小进行了分析。

(一)企业对污染不同控制程度下的成本分析

为了方便分析,我们假定我们处于完全竞争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我们根据企业自身对排污量的限制程度,分为以下三类企业(图一到图三分别显示了三类企业的边际成本)。

图一图二图三

图一表示该企业对排污量不加以任何限制;图二表示企业对排污量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有效地减少了自身排污对社会带来的外部不经济;图三则表示该企业对自身排污量做出了完美的限制,消除了自身排污给社会带来的额外成本。在现实生活中,图一和图二所示的企业在社会中普遍存在,但大多还是图二所示的对排污量做出了一定限制的企业,图三所示的企业几乎没有。为了进行一般分析,我们将三类企业的成本曲线进行加权平均并假定和图二的成本曲线一致。接着我们对图二进行详细的分析。

在图二中,首先我们假定企业排污量的限制成本由社会负担,企业只承担自身的生产成本,那么它的边际成本曲线就是MC。而在现实中,企业是需要对限制排污量而支出一定的额外成本的,这时它的边际成本曲线就变为了MCp。除此之外,由于很难对污染量的排放做出完美的限制,因而仍需要社会承担一部分污染治理的成本,因而社会成本曲线就如MCs所示,MCp和MCs的差额即为外部不经济的具体表示。在政府不实行环境税时,企业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即MR=MCp时)的产量为Q1,在政府实行环境税将外部不经济内部化后,企业的的最优产量就变为了Q2(即MR=MCs)。MCs与MCp在MR线上的差额EF即为企业造成的外部不经济,也就是社会所承担的额外成本。

(二)环境税实施的成本-收益分析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环境税的实施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通过将外部性内部化促使企业自觉减少排污,从而提高环境质量。但由于企业自身限制污染量的排放也需要额外成本,如更换环保设备,支出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等。企业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纳税(额度为图二中的EF部分)或者在自身内部进行改革。而这两者哪一种更加合理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分析。

图四

在图四中,我们把图二中MCs与MC的差值即边际社会损失成本设为MDCs,把图二中MCp与MC的差值即边际私人损失成本设为MDCp。把限制污染排放量的生产与制度性成本之和设为MCC。从图四中我们可以看出,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两条曲线都是向上倾斜的,这代表两种成本都随着排污量的增加而增加,除此之外,这两条曲线之间的差额也随着排污量的增加而扩大。这表明随着排污量的增加,企业对排污量进行限制所需要支出的成本会变得越来越大从而导致企业失去限制自身排污量的动力,从而导致环境污染难以得到控制。而控制成本曲线的向下倾斜则意味着为减少企业的排污量所需要支出的额外成本是不断递增的。

从整个社会来看,污染排放量的限制应该在Q2处设立(即E点),因为在该点左侧边际控制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损失,意味着治理污染所需的成本大于污染带来的额外损失,因而需要减少对污染的限制,在该点右侧边际控制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损失,意味着增加对污染的治理会减少排放污染给社会带来的损失,因而需要增加对污染量排放的限制。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政府很难对污染量的排放做到精准高效的限制,因而大多数情况市场上的排污量还是在Q3(即控制成本等于边际私人损失成本),毫无疑问在这个点处,整个市场是效率低下的,因为企业只要减少排污量,社会将会获得更大的收益。环境税的实施就可以有效地改善这一状况,因为环境税将私人与社会损失之间地差额(设为税收t)从而将这一污染治理成本重新划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去,将污染排放地外部性内部化,从而使社会地最优排放量重新回到了Q2这一社会最佳水平。另外,如果在环境税实施地同时对污染排放低于社会最优点的企业给予政策上一定的优惠,将促使环境税更加有效率,也更容易得到推广接受。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环境税的实施是明显有利于自然环境资源的高效利用的,在现有生产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所有的企业不仅实现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整个市场也达到了帕累托最优的状态。从而促进了整个市场的经济发展和个别企业的科技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