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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docx
文件大小:14.39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3-27
总字数:约1.25千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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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

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自由恋爱,已依法登记结婚,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权属关系,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

一、定义

1.1本协议所述“婚后财产”,系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或共同取得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债权、知识产权、赠与、遗赠等。

1.2本协议所述“共同财产”,系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二、婚后财产权属约定

2.1甲乙双方确认,婚后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权属划分:

(1)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各享有50%的权益;

(3)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遗赠等非劳动所得的财产,按赠与、遗赠等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归属。

2.2甲乙双方同意,如婚后财产权属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财产公证

3.1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婚后财产公证。

3.2公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2)本协议正文及附件;

(3)甲乙双方婚后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材料。

3.3甲乙双方应如实向公证机关提供婚后财产的相关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公证无效的,由提供虚假信息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4.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办理公证。

4.3在婚姻关系解除(包括离婚、一方死亡等情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争议解决

5.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甲乙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甲乙双方婚后财产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公证的材料。

(注: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