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居民用户重点监测对象及其监测内容、监测设备布设要求.docx
文件大小:16.49 KB
总页数:1 页
更新时间:2025-03-27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居民用户重点监测对象及其监测内容、监测设备布设要求

序号

监测对象

监测内容

监测设备布设要求

1

存在《燃气用户安全问题排查导则》中二、三、四类安全问题的用户

燃气浓度

安全问题整改期间,居民用户用气场所应按要求布设燃气浓度监测设备

2

用气场所内存在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室内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的居民用户

燃气浓度

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道检验,检验结论为“落实安全措施,继续运行”和“限期改造”的管道,其所在的居民用户用气场所应在管道运行或改造期间根据用气场所布局情况及燃气类别布设燃气浓度监测设备

3

超高层建筑内的居民用户

燃气浓度

用户用气场所应根据场所布局情况布设燃气浓度监测设备

4

3年内连续发生泄漏抢修的居民用户

燃气浓度

用户用气场所应根据场所布局情况、燃气类别布设燃气浓度监测设备

5

独居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居民用户

燃气浓度

用户用气场所宜根据场所布局情况、燃气类别布设燃气浓度监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