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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建筑器材部安全生产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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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 页
更新时间:2025-03-28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建筑器材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使用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不得租赁、使用,使用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禁带病作业。

3、对新购进的机械设备要严格把关,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编写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督促实施操作。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监督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电、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6、参加因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原因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7、项目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安全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检查、维修、保养、使用、拆卸。

8、项目材料人员负责采购质优价廉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时提供安全防护所需物质。参与本工程生产安全危害因素的辨识与评价,参与制定控制措施并认真实施;参与制定本工程事故应急与救援预案并进行演习;

9、参与对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归档并加强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