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委托代理诉讼合同实用版范文5篇
篇1
甲方(委托人):XXX,性别:X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民族:XX族,住址: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乙方(受托人):北京XX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XX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
甲方因XXXX行政诉讼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与北京XX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X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行政诉讼活动。
二、乙方律师应当忠实于法律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法律规定和委托权限认真履行职责。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及文件材料,并配合律师的工作。
四、甲方指派XXX为助手,协助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助手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北京市律师收费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XXXX元。该费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付清。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律师费,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六、乙方受托后,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可终止履行合同,但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事项未能完成或造成损失,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行政诉讼终结止。如甲方需延长委托期限,应与乙方协商续签合同;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已支付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另行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补充条款
一、关于案件的特别约定
1.甲方明确告知乙方,本案存在以下困难和风险:XXXXXXX。甲方仍坚持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并同意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及不利后果。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将全力以赴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但乙方特别提示甲方,本案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风险包括:XXXXXXX。若因上述风险导致本案未能取得理想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为:在乙方承诺的范围内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等。甲方不得自行或另行委托他人代为上述行为。如甲方自行或另行委托他人代为上述行为,则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4.甲方保证本案所涉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如因虚假陈述导致乙方错误判断并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同意在本案执行完毕后支付乙方的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同意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6.如因一方原因导致本案未能取得理想结果或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守约方除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XXXX元。此费用包括乙方的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全部费用。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差旅食宿等额外服务,则需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8.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履行职责。但因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除外。
9.双方特别约定:在本案执行完毕后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说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如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上述材料或拒绝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导致乙方无法确认案件执行情况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未能取得上述书面说明材料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但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此外双方还特别约定:在本案执行完毕后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余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的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并应承担
篇2
委托人(甲方):
姓名:XXX
性别:男
年龄:XX岁
民族:汉族
住址: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
受托人(乙方):
单位名称: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
一、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类型:行政诉讼案件
案件名称:XXX诉XX市监局行政处罚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事项:
1.提交行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