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3.140CCSP67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834.1—2023
绿色水运建设指南港口航道
第1部分:勘察设计
Guidlinesforconstructionofgreenport—Waterway—
Part1:Investigationanddesign
2023-09-18发布2024-03-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6/T1834.1—2023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3
5勘察管理 4
5.1基本原则 4
5.2基本要求 4
6港口工程设计 5
6.1一般规定 5
6.2总平面 5
6.3陆域形成与铺砌 6
6.4水工建筑物 6
6.5装卸工艺 6
6.6供电、照明 7
6.7给水、排水 8
6.8空调、通风 8
6.9环境保护 9
6.10信息化 9
7航道工程设计 9
7.1一般规定 9
7.2疏浚工程 10
7.3护岸工程 10
7.4航标工程 10
8水上服务区设计 11
8.1一般规定 11
8.2功能设计 11
II
DB36/T1834.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
《绿色水运建设指南港口航道》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勘察设计;
——第2部分:工程实施。
本文件为本文件为DB36/T1834—2023的第1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港航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岢、徐俊杰、陈孝建、赵红。
DB36/T1834.1—2023
III
引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落实绿色交通发展理念,指导和规范港口航道项目开展绿色设计、施工,引导港口航道建设向标准化、绿色化、低碳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7﹞11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中发〔2019〕3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规划发〔2020〕75号)等政策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文件。
《绿色水运建设指南港口航道》共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勘察设计。目的在于结合江西地方港口航道项目建设特点,对绿色港口航道勘察、设计要求进行指引与规范。
——第2部分:工程实施。目的在于引导建设过程遵循“资源节约、节能减碳、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以推动绿色港口航道建设水平提升。
DB36/T1834.1—2023
1
绿色水运建设指南港口航道第1部分:勘察设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内河港口、航道及水上服务区工程绿色勘察设计的一般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河(含鄱阳湖区)集装箱与散杂货港口、航道及水上服务区的绿色建设,客运与油气化工码头、通航建筑物不在本文件适用范围之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20052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值值及节能评价值
GB/T39198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
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JTS166河港总体设计规范
JTS181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