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DB3401_T 231-2021 生态环境检测实验室标准菌株管理规范.docx
文件大小:102.37 KB
总页数:34 页
更新时间:2025-03-28
总字数:约6.9千字
文档摘要

ICS13.020.01CCSZ00

3401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

DB3401/T231—2021

生态环境检测实验室标准菌株管理规范

2021-06-29发布2021-06-29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401/T231—2021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要求 2

4.1人员 2

4.2场所与设备 2

4.3安全防护 2

4.4记录 2

5管理流程 2

5.1流程概述 2

5.2采购 2

5.3验收 2

5.4保藏 2

5.5期间核查 2

5.6制备 3

5.7销毁 4

附录A(资料性)菌株的代数、使用类型、继承关系 5

附录B(规范性)标准菌株管理流程 6

附录C(资料性)记录表 7

附录D(规范性)标准储备菌株制备流程 12

附录E(规范性)储备菌株制备流程 13

附录F(规范性)工作菌株制备流程 14

DB3401/T231—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肥西县环境监测站、安徽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合肥志鹏环保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月、王家菊、程燕、刘莎莎、夏晴、夏俊雅、戴光玉、李伟、杨圣广、张汉昌、孙美慧、王莉莉、牛俊、崔建双。

DB3401/T231—2021

1

生态环境检测实验室标准菌株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检测实验室标准菌株管理的一般要求和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检测实验室标准菌株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27405-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微生物检测

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SN/T2660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菌种保藏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27405-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菌株referencestrain

至少定义到属或种水平的菌株。按其特性进行分类和描述,有明确的来源。

[来源:GB/T27405-2008,3.10]

3.2

标准储备菌株referencestocks

标准菌株经过一代转接后获得的同种菌株。

[来源:GB/T27405-2008,3.11]

3.3

储备菌株stockculture

标准储备菌株经过转接后获得的同种菌株。

3.4

工作菌株workingcultures

由标准菌株、标准储备菌株、储备菌株或4代以内经过转接获得的同种菌株,直接用于培养基检验、人员比对、阴性及阳性对照等实验活动。

3.5

代generation

将微生物接种至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培养生长一次即为一代。

注:按照菌株的传代过程,对各代菌株的代数、使用类型、继承关系,附录A中给出了进一步的说明。

DB3401/T231—2021

2

4一般要求

4.1人员

4.1.1技术人员应覆盖标准菌株管理工作流程的全部环节。

4.1.2技术人员应经专业技能培训,经能力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4.1.3涉及色彩辨识的实验,不应选用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

4.2场所与设备

4.2.1应按照检测活动内容配置符合相应生物安全等级要求的实验室,实验室应符合GB19489和GB50346的相关规定。

4.2.2应根据标准菌株的性质配备保藏、制备、销毁等设备。

4.3安全防护

4.3.1应按照检测活动内容配置符合微生物危害等级要求的生物安全防护用品,并设置安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