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99CCSP53
3401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
DB3401/T215—202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2021-06-29发布2021-06-29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01/T215—2021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投放和收集 2
5.1设施设备配置 2
5.2投放 5
5.3收集 6
6运输 6
6.1中转站(点)配置 6
6.2车辆 7
6.3运输 7
7处理 7
7.1可回收物 7
7.2有害垃圾 8
7.3厨余垃圾 8
7.4其他垃圾 8
7.5大件垃圾、装修垃圾 8
8绩效管理 8
8.1评价指标 8
8.2数据统计 8
8.3评价结果的运用 8
附录A(规范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10
A.1类别构成 10
A.2大类图形符号 10
A.3大类标志的设计 12
A.4小类图形符号 17
A.5小类标志的设计 19
A.6设置 20
附录B(规范性)居住区管理指标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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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合肥高新区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现代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安徽农业大学、合肥学院、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合肥环境工程研究院、合肥拓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泽义、范士俊、刘桂建、方四新、汤婕、金杰、王斌、詹娟、陈俊、夏青、王烨、孙成、蒋铖、范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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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绩效有关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其他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25175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
CJ/T227有机垃圾生物处理机
CJ/T280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
CJJ27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47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52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
CJJ/T10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184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活垃圾municipalsolidwaste
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3.2
可回收物recyclable
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小类。
注:可回收物的小类定义应符合GB/T19095表7的规定。
3.3
有害垃圾hazardouswaste
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注:有害垃圾的小类定义应符合GB/T19095表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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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4
厨余垃圾foodwaste
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注:厨余垃圾的小类定义应符合GB/T19095表9的规定。
3.5
其他垃圾residualwaste
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注:按照GB/T19095表2的规定。
3.6
大件垃圾bulkywaste
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3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如废家具)及各种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
3.7
装修垃圾decorationwaste
装饰装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