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DB22T 3629.3-2025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3部分:卫生医疗类.pdf
文件大小:1.14 M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03-28
总字数:约1.33万字
文档摘要

ICS27.010

CCSF01

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629.3—2025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3部分:卫生医疗类

Energyconsumptionquotaofpublicinstitutions—

Part3:Medicalinstitutions

2025-03-12发布2025-04-11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能耗定额指标1

5统计范围2

综合能耗2

非供暖能耗2

供暖能耗2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2

建筑面积2

用能人数2

6计算方法3

综合能耗3

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3

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3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3

人均综合能耗4

7能耗定额管理4

附录A(资料性)各城市气候区属5

附录B(规范性)常用能源折标准煤系数6

附录C(规范性)用能人数计算方法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22/T3629《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第3部分,DB22/T362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党政机关;

——第2部分:教育类;

——第3部分:卫生医疗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庆飞、丛艳辉、姚中麾、孙德峰、陈云涛、吕维斯、高祥涛、陈曦。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3部分:卫生医疗类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卫生医疗机构能耗定额指标、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能耗定额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在运行阶段的能

耗定额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40498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通则

GB/T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55031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4049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electricityconsumptionperunitbuildingarea

卫生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除交通工具用能之外的各种用能系统消耗的电量总和与

建筑面积的比值。

4能耗定额指标

能耗定额指标值分为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三个等级。卫生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时,实际能耗不

应高于能耗定额约束值,宜小于能耗定额基准值,目标为能耗定额引导值。

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适用于采用独立热源的卫生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