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DB3201T-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督导规范.pdf
文件大小:588.48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03-28
总字数:约8.65千字
文档摘要

ICS03.080

CCSA16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3201/TXXXX—XXXX

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督导规范

Specificationforsocialworksupervisioninseniorcareorganization

(报批稿)

(本草案完成时间:2023-09-21)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1/TXXXX—XXXX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督导者配置1

4.1督导者要求1

4.2配置比例1

5督导方式1

5.1个别督导1

5.2团体督导1

6督导内容2

6.1行政性督导2

6.2教育性督导2

6.3支持性督导2

7督导流程2

7.1建立督导关系2

7.2督导实施3

7.3单次督导结束3

7.4督导方案调整3

7.5督导终止4

8督导要求4

9督导评价4

附录A(资料性)督导工作计划6

附录B(资料性)督导工作记录7

I

DB3201/T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祖堂山社会福利院、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茆大祥、夏滢、冯新转、周红缨、马张苗、蒋兢、张正赢、朱书翠、夏旭光、

杨娜。

II

DB3201/TXXXX—XXXX

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督导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督导的督导者配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督导流程、督导要求和

督导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督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MZ/T166—2021社会工作督导指南

3术语和定义

MZ/T166—20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督导者配置

4.1督导者要求

督导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a)秉承MZ/T166—2021第5章阐述的价值伦理;

b)取得国家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并在主管部门登记;

c)具有不少于5年老年社会工作领域的实务经验;

d)通过社会工作主管部门的社会工作督导培训。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