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号牌租赁合同6篇
篇1
甲方(出租方):[出租方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出租方地址]
联系方式:[出租方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承租方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承租方地址]
联系方式:[承租方电话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北京市机动车号牌,乙方因实际需要欲租赁该号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机动车号牌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1.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北京市机动车号牌(号码:[车牌号])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为[租赁年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支付甲方租赁费用,总计为人民币[租金总额汉字大写](¥[租金总额数字小写])。
2.租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则应明确分期期限及每期金额]。
3.乙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双方权责
1.甲方保证对租赁的机动车号牌拥有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正常使用。
2.乙方应保证租赁号牌仅用于合法目的,遵守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号牌再次租赁给第三方,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租赁的机动车号牌。
4.租赁期满,乙方应将号牌归还甲方,并保证号牌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号牌,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2.若乙方违约,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违反使用号牌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号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3.双方因违约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约定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汇率风险由乙方承担。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北京市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签订日期]
(以上内容仅为范本,实际合同应根据双方的具体需求和条件进行修订)
篇2
甲方(出租方):[出租方姓名或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租方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出租方联系电话]
地址:[出租方地址]
乙方(承租方):[承租方姓名或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租方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承租方联系电话]
地址:[承租方地址]
鉴于甲方拥有合法所有的北京市机动车号牌,现同意将号牌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机动车号牌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描述
1.1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北京市机动车号牌(号码:[车牌号])租赁给乙方使用。
1.2租赁期间,乙方需保证该号牌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不得转作他用或进行非法活动。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2.2租赁期满,如需续租,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续租事宜并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甲方租金,租金总额为人民币[租金总额汉字大写],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
3.2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有延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百分之[逾期支付违约金比例]的违约金。
第四条租赁号牌的使用与保管
4.1乙方应对租赁的号牌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涂改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4.2乙方需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使用该号牌,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3租赁期间,乙方如需暂停使用号牌,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