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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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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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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声明:本产品说明书中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一切以本公司条款规定为准。

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产品性质、特征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

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产品费率时,要预定投资回报率、死亡率、费用率等,由

于是长期合同,在保单未来的时间里,如果实际投资回报率、死亡率、费用率优于

预定的假设,保单就会产生红利。

红利分配与监督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

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分配方式按照条款

规定办理。

分红保险业务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保险公司要在每一会计

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季度,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向监管机关上报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报告。该报告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后,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寄发《红利通知书》,通告红利事项。

资金管理

本公司对分红保险资金采取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分红保险资金全部上划总公

司集中管理运用,单独立帐、独立核算以保证分红保险资金的收益性和透明性。

保单持有人风险

分红保险除了为客户提供保证利益外,客户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

险所产生的盈余。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或出现亏损,客

户就得不到保证利益以外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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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保险利益

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是一种分红型人寿保险。该产品为您一生提供风

险保障。此外,该产品还为您提供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投资和经营成果。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如下两者中较大的金额给付身

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2.累计所交保费(不计利息)减去累计历年红利(不计利息)的金额。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

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

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

本公司宣布。

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

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

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

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

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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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

凡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

保险。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四种。

交费期间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

时选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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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利益演示表

保单描述

投保年龄:30岁缴费期间:20年

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年交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