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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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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3-29
总字数:约4.85千字
文档摘要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2003版)

产品说明书

声明:本产品说明书中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一切以本公司条款规定为准。

产品性质及风险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分红型团体年金保险,具有养老保障

与投资分红的双重功能。该产品除了提供保证利益外,客户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

经营分红保险所产生的盈余。当然,如果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或出

现亏损,客户就得不到保证利益以外的任何收益。

产品特征

一、科学全面的账户管理

本公司为投保人设立公共账户,为每一被保险人设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分为

“单位交费”和“个人交费”二部分。

投保人解除合同,公共账户、个人账户撤销;被保险人身故、开始领取年金或

离职,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撤销。

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的权益归属按本合同约定处理。个人账

户“单位交费”部分,在投保人解除合同、被保险人离职情形下的权益归属由投保

人决定,其他情形下的权益归属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二、应付自如的灵活交费

在被保险人年金开始领取日前,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定

额或不定额地向本公司交纳保险费。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也可以通过投保人交纳保险

费。

投保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管理费后,按照投保人要求,分别划入投保人

公共账户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被保险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在扣

除管理费后,划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管理费的提取比例由投保

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三、兼具分红的养老保障

本保险公共账户、个人账户享有保证收益。此外,本保险为分红保险,公共账

户、个人账户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这样,投保单位的员工在

获得了稳定的保底收益后,还可享受其个人账户的投资分红,实现养老保障与投资

的双重目标。

四、高效透明的资金管理

本公司对分红保险资金采取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分红保险资金全部上划总公

司集中管理运用,单独立帐、独立核算以保证分红保险资金的收益性和透明性。

五、形式多样的年金领取

在被保险人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特殊原因提前退休时,可选择多种方式领

取年金,包括一次性领取,选择定期平准年金、普通年金、平准年金、增额年金或

定期生命年金,部分转换为年金、剩余部分一次性领取等。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给付身

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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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开始领取日,可以选择下述一种方式领取年金:

(一)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按被保险人选择的年金类型和年金开始领取当时

本公司规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年金:

1、定期年金。本年金给付期限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被保险人选

择。本公司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按年(或按月)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约定给

付期限届满,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给付期限

届满前身故,本公司给付年金至其身故时为止,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

2、普通终身年金。本公司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按年(或按月)向被保险人给付

年金,直至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保证给付十年终身年金。本公司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按年(或按月)向被保

险人给付年金,保证给付十年。如果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身故,其受益人继续领取

未满十年部分的年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十年后

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4、保证给付十年增额终身年金。本公司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按年(或按月)向

被保险人给付年金,保证给付十年。从第二年起以后每年(或每月)年金给付标准,

在上一年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增加。如果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

身故,其受益人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年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如果被保险人十年后仍生存,本公司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