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99
CCSZ04DB4403
·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592—2025
代替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筛查与调查
Technicalguidelinesforidentificationandassessmentofenvironment
damage—Screeningandinvestigation
2025-02-20发布2025-03-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592—202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工作原则2
5工作内容2
6工作程序2
7工作方法3
8线索筛查4
9初步核查5
10损害调查6
11档案管理9
附录A(规范性)线索清单10
附录B(规范性)损害调查结论表编制指南11
附录C(规范性)案件筛查和调查档案管理建议14
参考文献16
I
DB4403/T592—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越、张晓琴、王乃豪、李军红、张彬声、郑浩鑫、袁博、薄越荣、陈美瑞、
黄汉东、高俊丽、林赐铭、吴文菁、曾恒、宁冲、张超凡、周怡彤、林崇业。
II
DB4403/T592—2025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筛查与调查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筛查与调查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程序、方法、线索筛查、初
步核查、损害调查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筛查与调查。
本文件不适用于因核与辐射所致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筛查与调查。
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筛查与调查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9791.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1部分:总纲
GB/T39791.2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2部分:损害调查
GB/T39792(所有部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环境要素
GB/T39793(所有部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基础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环境损害environmentaldamage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环境空气、地表水、沉积物、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
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的功能退化和服务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