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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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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2 页
更新时间:2025-03-29
总字数:约5.63千字
文档摘要

前言QianYan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

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加快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

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

健全食品寄递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

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

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

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组织实施

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

?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

u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

u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

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u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

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u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

监管能力建设,研究解决本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能交叉和

监管空白问题,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

u乡镇政府要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

u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发挥承诺达标合格证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

入中的衔接作用。

u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相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

标合格证的依法予以查处,加强食用农产品上市前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把关

u。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进货查验,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开展入场查验和抽样

检验,加大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力度。

u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

u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完善不合格产品闭环处置流程。

?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

u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管理,建立完善屠

宰检疫出证信息化系统,推进肉类产品品质检验无纸化出证,

明确检验检疫证明公开查验途径。

u完善禁止对牲畜、禽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相关规定。

u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

证明作为肉类产品进货查验的基础凭证;积极探索应用信息化

手段,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

u农业农村部要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

全追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

u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

共享及反馈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强化舆

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联动;

u密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协调协作,对突出问题进行

专项治理整顿。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五)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部门应严格落实许可审查要求,严禁擅自改变

许可条件或未经审查即予许可,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食品

生产经营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地方政府指定市场监管部门以外的部门实施许可的,应符合法律

授权规定,明确申请受理、材料审查、现场核查、许可决定责任

分工,完善许可和监管工作衔接机制。

?加强传统特色食品加工制作工艺保护,与现代检测技术有机衔接,

确保食品特色和质量安全。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六)完善特殊食品注册许可制度。

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严格开展特殊食品注册、备案、生产许可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品种实施

优先审评审批。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协作,开展特殊食品技术联动、专家联审;统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