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11]22号地块商业金融
教育科研用房
公示简本
2012年9月
一、项目概况
杭政储出[2011]22号地块商业金融教育科研用房由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杭州市发改委于2011年7月29日出具该项目备案通知书(杭发改备[2011]50号),杭州市规划局于2011年9月13日出具了本项目规划条件。
2012年6月1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和杭州市规划局作出对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的批复(杭建设审[2012]37号;杭规发[2012]228号),规定项目地上建筑面积按43460.1平方米控制,地下建筑面积16337平方米(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并按程序办理地下面积计划调整手续)。
二、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建设期:
1.废气:各阶段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污染,建筑扬尘污染。
2.废水:桩基阶段地下水、结构阶段建筑废水和建设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以及作业、运输、装卸所产生噪声。
4.固废:建筑垃圾,施工队的生活垃圾。
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区块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SS和动植物油。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汽车排放的尾气和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HC和NOX;厨房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厨房油烟气。
3.噪声
1)区块内固定设备噪声:本项目地下室设有风机房、变配电房、水泵房等设备房,油烟净化装置、VRF室外机运行时发出的噪声。
2)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车辆进出地下车库时对周围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办公生活垃圾和餐饮的餐厨垃圾。
三、保护目标
本项目南侧12m处是安港桥河,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在项目建设与营运期应注意对其水质的保护。
四、主要结论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2012),SO2、PM10浓度可达标,NO2除9月11日日平均值超标,其他均可达到二级标准。
2.水环境
由监测结果可知,安桥港水体污染比较严重,根据单因子评价法,目前安桥港水体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
3.声环境
根据杭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建设项目所在地属于3类标准适用区,现状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地块北界距离城市主干道石祥路约40m,因此,4号测点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其他测点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4号测点夜间噪声超过4a类标准,其他测点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建成后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气
(1)餐饮厨房油烟气
本项目设置员工食堂,餐厅位于裙房二层,厨房位于东楼,营运期间,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限值。本项目厨房距周围居民楼的距离大于15m,油烟经净化处理后于西楼屋顶高空(50m)排放,项目建筑为办公楼,非住宅楼和商住楼,也不与居住楼相邻接,符合《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
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本项目餐饮位置和油烟废气排放口的设置符合该要求。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抽油烟机定期清洗,定期保养,使其能正常地运行。
(2)地下车库废气
地下车库NOx和HC排放速率及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CO在该标准中没有规定排放浓度,因车库内可看成室内环境,且停车时间均小于5min,接触时间短,参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室内短时间接触CO浓度达标(标准值为30mg/m3)。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对小区内和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2.噪声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因地块及周边用地功能改变,由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业金融等用地,因此,项目营运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水泵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等均位于地下室,地下室本身就具有良好的隔声性能,经机房和地下室隔声后,空气声对室外声环境影响不大,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昼间、夜间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较小。
西楼立面噪声及场界噪声均小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东楼因临近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1~2层夜间噪声最大超过2类声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