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失业金申领一次性告知书-企业管理.pdf
文件大小:214.05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3-30
总字数:约1.01千字
文档摘要

失业金申领一次性告知书

尊敬的申请人:

为确保您顺利申领失业金,现将相关事宜一次性告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

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

除名、开除等。

二、申领所需材料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可在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

取或通过官网下载填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实身份信息。

失业登记证明,可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

机构办理。

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明确开户行名称,用于接收失业金。

若为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

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三、申领流程

线上申领: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指定APP,

找到失业金申领入口。按系统提示注册账号并登录,如实填

写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情况等申领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电子档,提交申请后可在系统中查询办理进度。

线下申领: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前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窗

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领取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

记表》,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将信息录入

系统,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会

通知申请人。

四、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

失业保险金,逾期未申领的,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领取失业金期间,需定期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报告就业

失业状况。若重新就业,应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停止领取失

业金。

失业金标准根据当地政策确定,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一定比例,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

月。

若发现通过虚假材料骗取失业金,将依法追回已发放金额,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电话号

码],或前往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详细地址]进行现场咨询。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告知书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