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无人机驾驶员培训设置标准(试行)
一、职业名称:无人机驾驶员
通过远程控制设备,操控无人机完成既定飞行任务的人员。
二、职业编码:4-02-04-06
三、技术等级:
无人机驾驶员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四、基础条件:
1.举办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应具有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经历。
2.举办三级/高级工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四
级教育培训经历。
3.举办二级/技师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三级
教育培训经历。
4.举办一级/高级技师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
二级教育培训经历。
五、设置要求: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无人机驾驶员
1.总量配置
每班配备专兼职教师不少于3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1人,专业理论
师资条件
教师不少于1人,实操指导教师不少于2人。
2.培训教师要求
1
(1)取得由国家人社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无人机驾驶
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起草制定或审定单位、国家正规的大学、科研院
所、技师学院、国家部委等单位或其相关的培训中心、鉴定中心等具有
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颁发的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1年及以上。
(2)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1年及以上。
(3)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人员执照1年及以上的,可担任本培训
等级的实操教师。
(4)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关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的教
师资格证书1年及以上。
(5)取得一定学术成就、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包括作为国家(省市
或区级及以上)相关评审专家,或在无人机专业协会或行业组织内等担
任重要职务(副秘书长、副主任、副理事长等及以上职务)。
1.理论教学条件
(1)理论教室:可容纳30人以上学员标准培训教室,集中教学场所300
平方米以上,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及相关职
业的安全规程。
(2)设备配置要求:
场地设备
1多媒体投影设备(2500流明以上)或LED显示屏幕1套;
2教学计算机1台;
3网络接入设备1套(ADSL2M以上);
4音响设备1套(和投影设备配套);
5黑/白板2块;
2
6桌椅30套以上。
2.实操场地及实操教学设备配置要求
(1)实操训练场地:根据《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无
人机驾驶员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指南包课程包)》,应具有相关部
门审批的空域(连续空域使用权),具有安全保障设施及无人机设备、
作业条件或模拟作业的场地。
(2)辅助区域:实操训练场地应有材料存放、无人机电池充电区域、
电池更换区域等,符合安全要求。
(3)设备设施配置:
必备项:无人机模拟仿真飞行训练系统(包含模拟仿真飞行训练软件、
模拟飞行遥控装置、安装用计算机等)。
其他需根据培训需要,至少选择一款无人机系统(多旋翼、固定翼、直
升机等),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