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1384—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文物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中国博物馆协会非国有博物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大唐
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鼎信收藏品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陕西省民间博物馆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强、王勇、尹夏清、侯维亚、韩建武、张海报。
本标准由陕西省文物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电话:02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193号
邮编:710061
II
DB61/T1384—2020
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评估服务规程
1范围
本标准确立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评估服务程序,规定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评估委托、受理、鉴定、
定名、年代、评级、估值、结果认定、争议处置、档案管理的操作指示,以及上述阶段的转换条件,描
述了过程记录、标记等追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间收藏的文物鉴定评估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H/T20—2006古籍定级标准
WW/T0017—2013馆藏文物登录规范
WW/T0020—2008文物藏品档案规范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19号)
《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国家文物局文物博发[2003]3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民间收藏文物folkhistoricalrelics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收藏的文物。
3.2
鉴定identification
鉴别审定文物的真伪、时代。
3.3
评估evaluation
对文物的评价、估值。
4鉴定评估机构与人员
4.1机构
4.1.1应是具有开展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评估业务活动的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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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应有固定的鉴定评估场所和必要的文物鉴定设备。
4.1.3应有鉴定各类别文物的文物鉴定人员,每类别专职或兼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4.2人员
4.2.1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执业纪律,遵循客观、公正、严谨、准确的原
则。
4.2.2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具有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考试、认可的执业资格;
——具有文物文博及相关行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五年以上文物鉴定工作经历;
——为国家、省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
4.2.3每次参加鉴定评估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三人,且参与鉴定评估活动总人数为单数。
5鉴定评估程序
鉴定评估程序应符合附录A规定。
6鉴定评估服务
6.1委托
6.1.1委托人应提供委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等相关资料。申请表样表参见附录B。
6.1.2委托人应提供委托鉴定评估物品(以下简称物品)的合法声明,载明其来源渠道,并签订免责
承诺书。
6.2受理
6.2.1鉴定评估机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并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6.2.2申请材料合格者,鉴定评估机构应予以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鉴定评估确认书。
6.2.3申请材料不合格者,应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6.2.4物品的分类与标注应按照WW/T0017—2013附录D规定进行。
6.2.5标注物品的完残状况应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