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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内紧急应变法规及应变体系-中区毒灾应变咨询中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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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6 页
更新时间:2025-03-31
总字数:约1.32千字
文档摘要

國內緊急應變法規及應變體系;簡報大綱;前言;2;緊急應變相關法規;緊急應變相關法規;緊急應變相關法規;毒化物應變法規、機制及架構;毒化物應變法規、機制及架構;毒化物應變法規、機制及架構;毒化物應變法規、機制及架構;毒化物應變法規、機制及架構;毒化物應變法規、機制及架構;毒化物應變法規、機制及架構;毒化物應變法規、機制及架構;災區去除整治監測

環境清理、消毒工作及其他清潔事項

災區兒童及學生之教育應變事項

公有建築物或公共設施之撤除、補強修護事項

救災借用校舍損壞之整修事項

救災器具之整修;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中央防救工作會議;;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指揮系統;處理中心由環保署署長擔任指揮官。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中央處理中心之組織,包括新聞聯繫組、社會救濟組、農村協調組、污染防治組、災因調查組、工安技術組、防災資訊組、交通運輸組、國軍、公營事業支援組、工程搶護組、醫療衛生組、災害管制組及災害搶救組等。;毒性化學物質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處理作業流程介紹

一、二、三、四、五號作業

毒災事故現場指揮權轉移

中央毒災應變中心分組;毒災事故發生時,環保署訂有「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處理作業流程」協助中央執行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通報處理作業程序。

為落實防災諮詢體系之建立,環保署於91年起規劃成立北、中、南三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提供24小時即時應變資訊與平安建議。;國內毒化物災害應變體系;國內毒化物災害應變體系;國內毒化物災害應變體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健全毒災中央處理通報程序,訂定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處理作業流程標準作業程序,

其中將以條列式方式明確敘述,希冀有效將毒災事故傷害程度減至最低。;通報;;災情研析作業程序〔一號作業〕

二號作業:重大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處理作業。

三號作業:中型、大型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處理作業。

四號作業:小型毒性化學物質及不明化學物質災害處理協助作業。

五號作業:非毒性化學物質事故之處理。;;毒災重大事故〔二號作業〕

幕僚小組作業:二號之一作業

支援救災處理作業:二號之二???業

督導災區處理作業:二號之三作業

善後處理作業:二號之四作業

本署災害應變小組作業:依本署災害應變小組作業規定

向行政院院長陳報災況及處理現況;;毒災中、大事故〔三號作業〕

確認通報內容。

確認當地政府是否已成立直轄市、縣市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中心。

建立與地方毒化物災害應變中心及現場指揮官之聯絡管道。

通知本署作業小組備勤。

通知毒災訊息與有關重要部、會、局、署。

通知北、中、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待命。

照會相關廠場;;;毒災小型事故〔四號作業〕

確認通報內容。

建立連絡管道,確認當地政府是否掌握狀況。

通知本處作業小組成員待命。

通知北、中、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待命。

密切注意災情變化,隨時向處長報告。

接獲不明化學物質通報時,各相關機關協調併同作業,判明後由主管機關主政。;;;;ThanksforYour

Attention;毒災重大事故(二號作業);毒災中大事故(三號作業)1;毒災中大事故(三號作業)2;毒災小型事故(四號作業);非毒災事故(五號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