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60CCSB22
3417
池州市地方标准
DB3417/T011—2021
石台硒米
Shitaiseleniumrice
2021-12-20发布2022-01-01实施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17/T011—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石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由池州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台县农业农村局、石台县硒产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承龙、胡树立、李东红、王迎春、陈雅琴、郑小平、朱国英、方向丽、王成庭、胡晓兵、夏小华、孙佳琳、樊诗亮、沈莹、涂徐孙。
I
DB3417/T011—2021
石台硒米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台硒米的术语和定义、产地范围、分类与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石台硒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354—2018大米
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
GB/T5490粮油检验一般规则
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5493粮油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5496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5502粮油检验大米加工精度检验
GB/T5503粮油检验碎米检验法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5682粮油检验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15683大米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26631粮油名词术语理化特性和质量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3术语和定义
GB/T1354—2018和GB/T266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DB3417/T011—2021
3.1
石台硒米Shitaiseleniumrice
以石台县境内含硒土壤种植的稻谷,经过加工制成的,硒含量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大米。
4产地范围
石台硒米产地范围限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行政区域内(北纬29°59′~30°24′,东经117°12′~117°59′)的乡镇,见附录A。
5分类与分级
按原料稻谷类型,石台硒米分为石台硒籼米和石台硒粳米。
根据硒米的质量品质,石台硒籼米和石台硒粳米分别分成一级、二级、三级等3个等级。
6要求
6.1一般要求
6.1.1原料要求
6.1.1.1原料稻谷应为石台县境内含硒土壤上生长的优级稻谷。
6.1.1.2稻谷应无劣变、无异味、无夹杂物,且应符合相应的安全、食品、环保标准和有关规定。
6.1.2食品添加剂
本产品不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
6.1.3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6.2硒含量
石台硒米的硒含量应不低于0.090mg/kg。
6.3质量指标
产品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中碎米含量(总量、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垩白度、品尝评分值为定等指标。
表1质量指标
项目
硒籼米
硒粳米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碎米
含量
总量,%
≤10.0
≤12.5
≤15.0
≤5.0
≤7.5
≤10.0
其中小碎米,%
≤0.2
≤0.5
≤1.0
≤0.1
≤0.3
≤0.5
2
DB3417/T011—2021
表1(续)
项目
硒籼米
硒粳米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
精碾
精碾
适碾
垩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