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553—2024
社区药学照护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药学照护的通用要求、照护流程与照护细则。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药师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的养老院及居家等患者提供药
学照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药学照护pharmaceuticalcare
有资质的药师针对某特定患者的药物治疗,通过评估病情与用药、拟定与执行照护计划、开展
疗效随访追踪的一项确保患者药物治疗都符合适应症并且有效、安全、依从性高及经济性的服务。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MI:体重指数(BodyMassIndex)
FF:追踪医生或患者的结果回应码(FollowFeedback)
PP:药师发现的疑似药学问题码(PharmaceuticalProblem)
SS:药师对医生或患者的解决方案码(SuggestedSolution)
5通用要求
5.1对象条件
社区药学照护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合并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或不少于两种慢性疾病的患者;
——有不少于两张处方,其中一张必须为慢病处方的患者;
——一天内同时用药不少于五种的患者。
5.2药师资质
应为经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后的临床药师,或从事临床药学工作5年以上的主管药
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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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药师职责
药师应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照护,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评估。药师应关注以下内容:
——患者所有用药都有适当的适应症,是安全、有效的药物选择,能让患者获得方便及依从性
高的药物治疗;
——发现、解决及预防药物治疗的问题;
——患者的药物治疗能达到预期的疾病控制目标,能得到更理想的治疗结果进而提升生活质
量。
6流程
社区药学照护是持续性的过程,按照评估患者病情与治疗需求、拟定照护计划、执行照护计划
和随访的顺序开展照护服务,照护流程见图1。
图1社区药学照护流程
7细则
7.1评估患者病情与治疗需求
7.1.1通则
药师应收集患者基本资料、日常活动、病史、目前病况以及目前用药信息等,记录于《患者信
息采集和评估表》(样式见表A.1至表A.4),并评估总结,应包含7.1.2至7.1.7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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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收集基本资料
基本资料应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身高、体重、联系电话、BMI、过敏
史、药物不良反应史、吸烟/饮酒史、是否属于特殊人群等。
注:特殊人群指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婴幼儿、老年人以及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等。
7.1.3了解日常活动
7.1.3.1药师应了解患者是否入睡困难、是否需要使用药物助眠、有无跌倒等情况。
7.1.3.2药师应了解患者是否独居、是否有人照料。
7.1.3.3药师应了解患者的饮食、运动习惯。
7.1.4了解病史及目前病况
7.1.4.1药师应根据患者自述症状或者检查结果及病历,了解其手术史、家族病史、既往病史。
7.1.4.2药师应重点关注患者就诊原因、体征、医生诊断及辅助检查结果,了解目前病况。
7.1.5记录用药信息
7.1.5.1药师应了解患者最近三个月的用药情况,列出患者目前使用的各种药物,并整理记录药
物的名称/规格、使用方法、治疗目的等。
注:如有使用保健品,一并记录。
7.1.5.2药师应将患者目前疾病/医疗问题与用药对应整理,分析用药的适当性、有效性、安全
性、依从性,评估药物治疗问题,并根据附录B的规定填写PP码。
7.1.6了解药物治疗需求
7.1.6.1药师应掌握患者对药物药效、正确使用药物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