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040.01
CCSC30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541—2024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技
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dverseeventmonitoringandreportingfor
medicaldevicesinmedicalinstitution
2024-11-29发布2025-01-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541—2024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的组织机构、报告原则、报告程序、定期分析、培
训与宣传、档案保管、沟通与持续改进等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adverseeventofmedicaldevices
已上市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3.2
严重伤害seriousinjury
正常使用医疗器械引起的下列情况之一者:
a)危及生命;
b)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c)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3.3
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groupadverseeventofmedicaldevices
同一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发生,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
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的事件。
3.4
创新医疗器械innovativemedicaldevices
通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准上市的医疗器械。
3.5
医疗器械注册人medicaldeviceregistrant
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或者研制机构。
3.6
医疗器械备案人medicaldevicefilingperson
办理医疗器械备案的企业或者研制机构。
4组织机构
1
DB4403/T541—2024
4.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医疗机构宜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医疗
机构主管业务的单位领导担任,小组宜由医务、医疗器械管理、使用科室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履
行以下职责:
——组织收集、分析、报告和控制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的不良事件;
——保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顺利开展所必要的人、财、物等资源;
——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规程、突发/群体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置、培训、考核、风险信息交流、档案管理制度,并落实和监督;
——确保各部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深圳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
医疗器械注册人(以下简称“注册人”)、医疗器械备案人(以下简称“备案人”)对医
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置;
——研究分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动态和存在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日常监测工作
总结会议,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向临床医务人员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