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1214—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代替DB61/T1214—2018《地方标准制定规范》,与DB61/T1214—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范围的规定(见4.1);
——更改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规定(见5.1);
——增加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规定(见5.3);
——更改了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报送程序的规定(见5.5);
——增加了对地方标准立项审查重点的规定(见6.1.1.1);
——更改了安排试验验证的规定(见7.4);
——补充了征求意见的方式(见8.2.1);
——增加了对地方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的规定(见10.4);
——增加了地方标准信息和文本公示公开的规定(见11.1);
——更改了地方标准复审的规定(见13.2及13.3);
——更改了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录A.2),增加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汇总表(见附录A.1)和
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录A.3);
——删除了地方标准立项评审流程图和资料审查评分规则(见2018年版的附录B);
——增加了地方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样式(见附录F)。
本文件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生学、张曼莉、王龙、周拴成、荆波、韩宇东、张欣宝、王迁、马明、唐擎、
何晓芳、骆红、康庄。
本文件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DB61/T1214—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电话:029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30号
邮编:710048
II
DB61/T1214—2020
地方标准制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征集、立项、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
编号、批准、发布、备案、印刷、归档、复审、涉及专利的管理以及项目调整等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各设区市的市级地方标准制定可参
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20000(所有部分)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20001(所有部分)标准编写规则
GB/T20002(所有部分)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
GB/T20003.1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组织管理
4.1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地方标准的立项、制定、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复审等工作。
4.2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下列工作:
a)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地方标准的合规性审查;
b)负责本行业地方标准归口管理工作;
c)组织本行业地方标准的实施,制定促进地方标准实施的配套政策,组织地方标准宣贯培训;
d)在本部门、本行业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适时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
4.3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承担以下工作:
a)分析本专业领域标准化需求,研究提出本专业领域地方标准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