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99
CCSC00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738—2024
代替DB14/T1738-2018
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评价规范
2024-12-31发布2025-03-31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1738—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原则1
5基本要求1
6评价方法2
7评价内容2
8评价流程3
9结果应用4
附录A(资料性)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评价申报表5
附录B(资料性)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评价评分表6
附录C(资料性)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评价结果报告7
参考文献8
I
DB14/T1738—2024
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评价方法、评价内容、
评价流程,结果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对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开展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14/T1736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
DB14/T1737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培训机构
具有对医疗护理员进行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能力的机构。
医疗护理员
对病人和其他需要照护的人群提供生活照护,并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部分辅助工作的人员。
4评价原则
客观
依据评分细则要求,结合评价单位实际,客观地做出评价。
公正
严格按照评价流程,公平、公正进行准确评价。
科学
评价活动应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与被评单位的实际有机结合。
透明
评价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评价的有效性。
5基本要求
1
DB14/T1738—2024
医疗护理员服务应符合DB14/T1736的要求。
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服务应符合DB14/T1737的要求。
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实施评价。
评价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评价人员应具有相关领域工作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6评价方法
查阅资料
查阅单位资质、人员相关学历、职称证原件、培训方案、培训教材等。
现场查看
现场提问及查验教学设施、设备等。
综合评价
根据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情况,填写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评价评分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