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
CCSA16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111—2023
学校食堂管理和服务规范
2023-02-09发2023-03-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DB63/T2111—2023
学校食堂管理和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食堂管理和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组织管理、经营管理、硬件设置、人员管
理、食品安全管理、营养配餐要求、生产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食育文化、评价与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的食堂管理与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WS/T554学生餐营养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第12号)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
员会令第45号)
《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学校食堂
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
就餐空间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3.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
学校食堂中从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有关的工作人员。
3.3
学生餐
学校食堂为在校学生提供的早餐、午餐和晚餐的统称。
3.4
带量食谱
1
DB63/T2111—2023
以餐次为单位,含有食物名称、原料种类及数量、供餐时间和烹调方式等的一组食物搭配组
合的食谱。
4组织管理
4.1总体要求
4.1.1学校食堂管理与服务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食堂管理相关工作。
4.1.2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负总责。并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主体
责任和管理人员。
4.1.3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食堂应建立由学校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专(兼)
职营养配餐师、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师生和家长
监督作用,负责确定学生伙食收费标准、配餐食谱、及采购招标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1.4加强宣传教育,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良好美
德。
4.2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