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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5
六安市地方标准DB3415/T23—2021
手工挂面小作坊生产规范
2021-12-28发布2021-12-28实施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15/T23—2021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生产加工场所 1
6人员管理 2
7设备设施 2
8采购验收和生产加工 3
9包装和标签 4
10检验检测 4
11贮存和运输 5
12食品召回和回收 5
13记录 5
参考文献 6
I
DB3415/T2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六安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所、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裕安区工商联韩摆渡手工挂面协会、六安市裕安区先友手工挂面有限公司、六安市叶集区宏山手工挂面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征宇、唐洁、刘霞、杨一凡、刘先友、骆启发、桑士界。
II
DB3415/T23—2021
手工挂面小作坊生产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手工挂面小作坊生产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生产手工挂面的加工场所、设备设施、采购验收和生产加工、包装和标签、检验检测、贮存和运输、食品召回和回收、人员管理和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六安市手工挂面小作坊的生产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DBS34/003-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1488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手工挂面小作坊handmadenoodlefoodworkshop
有固定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较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的手工挂面生产加工场所。
3.2
散装食品bulkfood
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3.3
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foods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来源:GB7718-2011,定义2.1]
4基本要求
应符合DBS34/003-2021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
5生产加工场所
1
DB3415/T23—2021
5.1应与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不受污染
源污染。
5.2应当在生产加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
5.3生产区与生活区应有效分隔,生产区应整洁、卫生,光线、通风良好,满足清洗消毒、人员操作及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无裸露废弃物及其他无关杂物,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
5.4生产区应满足生产工艺、卫生管理、原料贮存、设备存放的要求,宜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加工区域。
6人员管理
6.1从业人员应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生产安全知识培训,当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更新时,应及时开展培训。应做好培训相关记录。
6.2食品加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患有霍乱、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6.3食品加工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加工区域应穿戴洁净,不留长头发、不涂指甲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