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30
CCSA10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XXXXX—XXXX
育婴员服务要求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XX/XXXXX—XXXX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3.1育婴员1
3.2育婴服务1
4育婴员基本要求1
4.1育婴员等级划分1
4.2育婴员基本要求1
5服务内容2
5.1生活照料2
5.2保健护理2
5.3健康管理2
5.4教育实施2
6服务要求2
6.1初级服务内容及要求2
6.2中级服务内容及要求4
6.3高级服务内容及要求6
7档案管理9
7.1档案资源管理9
7.2协议文本要求9
8服务质量的追踪及投诉处理9
附录A育婴员资料登记表10
附录B客户资料登记表11
附录C育婴员协议书12
附录D客户意见反馈表15
附录E客户质量投诉处理意见表16
I
DBXX/X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妇女联合会、青海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桂娟、张秀文、李萍、娄欣、周晓庆、侯延芳、闫达强。
本文件由青海省商务厅监督实施。
II
DBXX/XXXXX—XXXX
育婴员服务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育婴服务的术语、定义和服务机构、具体的服务内容以及服务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育婴员服务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647.8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育婴员
为0至3岁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保健护理、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等服务的人员。
3.2
育婴服务
为0至3岁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保健护理、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等服务。
4育婴员基本要求
4.1育婴员等级划分
育婴员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本文件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和相关
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4.2育婴员基本要求
4.2.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口齿清楚,会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