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合作土石方开挖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现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为
加强内部承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明确公司与项目承包
人之间责、权、利关系,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土石方矿山工程。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名称及地点:
3、合同方量(暂定):万方
4、合同总价款(暂定约):
5、工期:天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为甲方获得的项目发包方的土石方开挖
和运输施工内容(包括平整),包括施工方所作出的承诺、技术要求、
补充协议等与工程有关的权利、义务的全部内容,乙方自愿无条件执
行并完成。
2、乙方以包人工、包机械、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
式,承担合同内全部工程施工,由乙方承担因本项目承包和施工所发
生的各种开支费用等,承担承包风险,并享有承包利润,该工程的所
有债权、债务(包括因该工程导致甲方所受到的处罚,但非乙方责任
1
造成的处罚则不承担)等均由乙方全部享有和承担。
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组织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进驻施工
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均由乙方进行管理,内部的发生纠纷乙方
负责处理。(外围由甲方协调负责解决)
4、乙方是本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者,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它
单位、个人施工或经营。
三、计价按下列依据、原则计算:
1、土石方挖运(包括平整、爆破):0-1公里内签订合同包干价元
/立方米;石头元立方,此价格含增值税及管理费。如超出一公里需
增加10元一车。
四、结算付款方式:
1.自乙方进场正常施工第一个月工程量支付80%,第二个月
结款100%,以后每个月结款100%,每月日完成支付。
总工程量完工60日内结清剩余工程款。
2.每月25日甲乙双方同工程总包方进行收方结算,次月10日
支付。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虚假计量,具体收方工程量以总包方出具
的工程量收方清单为准。
3.甲方以转账的方式付款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甲乙双方约定:
1、开工之日起,乙方需服从甲方安排的时间、地点开挖及安全
运输,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停工或直接与任何甲方的上家直接对接。
如有违规造成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
2、施工便道建设、维修的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
3.甲方与乙方正常签订土石方工程合同,如甲乙双方需解除合同,
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至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乙方必须遵守装卸点工地场区的安全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
和正确管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如有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因乙方
违规,导致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由乙方承
担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5、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地点、路线运输,路保为甲方办
理,如果被交警、路政、城管、运政等部查扣,由乙方提供证件资料,
甲方负责取回。如果不能及时取回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如
超过24小时未能取出,则由甲方补助乙方每辆车500元/日。乙
方如不按甲方规定路线行驶,酒驾、醉驾、毒驾、超速、闯红灯等其
他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水电等,保证正常施工。
7、如因甲方原因(资金不到位,周围村民阻拦等)行为造成停
产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进场完善项目部及车辆机械报备(资料符合国家要求)必须在
1个月时间来完成,如完不成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损失有乙方承担。
9、其它约定: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48小时内必须
到位,乙方应报备所有车辆;如有违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车辆到位后,甲方应及时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作业。
(3)乙方进场施工15日内若因政府政策原因造成本项目搁置不
能正常施工,甲方承担乙方的工程机械调遣费用;本协议自行终止。
六、特别约定:
1、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要求即入场通知书(非本合同签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