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普威镇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村民建房风貌管控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改善我镇农村面貌,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川农〔2020〕4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农房建设风貌管控,实施乡村振兴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农村优化发展,由表及里提升乡村风貌颜值、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激发乡村振兴动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一是农村建房审批规范有序,新建农房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二是新建农房风貌得到有效管控,实现村庄空间规范、有序、清洁,外立面整洁、美观、协调,管理有效、持续、统一;三是突显普威特色乡村风貌,建成产业兴旺、美丽宜居、农旅融合发展的西部中心镇。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尊重民意,发挥农民主体,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格局。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房风貌管控,提升普威农村房屋风貌整体水平。坚持一村一品,典型引领,顺应自然,保护生态,区分不同区域和文化底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彰显特色,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坚持传承历史文化与现代风貌塑造相结合,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融入现代美丽乡村元素,打造诗画田园、花山果海、魅力普威的宜居小镇。
四、强化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镇农房建设风貌管控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制度,统筹谋划全镇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农房风貌管控将纳入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定期通报、追究问责等制度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政府全面统筹,以镇经济发展办及农业服务中心为主体、村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农房风貌管控工作格局。
(三)强化激励机制。用好用活上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资金,制定出台奖补激励政策措施。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依照统一风貌指引积极申报新建、改造农房的村庄和村民给予适当补贴支持。
(四)强化用地保障。对统一风貌建房的农户,申请建房符合要求的村民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保障村民“一户一宅”和“住有所居”。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支持。加强对农房建设和乡村风貌管控的技术指导。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村干部和建设管理人员培训,为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
(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镇政府聘请农村建房技术指导员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开展设计和施工指导。建立村社建设协管员机制,参与农房建设审批、风貌管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务监督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动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建设成果。
(七)加强督查督导。将各村农房建设风貌管控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镇纪委要加强农房建设风貌管控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八)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农房风貌管控的宣传引导,开展进村入户、坝坝会、村广播、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广泛动员、争取农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结合宜居普威、清凉一夏、花山果海美丽乡村现场交流会等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五、农房建设风貌管控措施
(一)积极有序推进农房管控
1.强化规划设计管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尊重农民合理意愿,体现区域风格和农村特色,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简约实用的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结合我镇实际编印农房设计图集,免费提供村民选择采用。鼓励村民集中建房,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村庄用地建设布局。
2.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宅基地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按照《米易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村民建房应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提出申请,经公示和村级组织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镇人民政府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3.加强农村建房全程监管。镇人民政府改革完善“一个窗口受理、一支队伍执法”的工作机制,推行村庄规划、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投诉举报方式“五公开”制度,全面落实申请审批审查到场、批准后开工丈量放线到场、建设监督检查全过程到场、住宅建成后验收核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