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水利数据分类分级规则》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
制定说明
主编单位:水利部信息中心(签章)
主持机构:水利部信息中心(签章)
2024年12月30日
制定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出发,准确把握全球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发展趋势和特点,围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
略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
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充分
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
施行,明确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提出
“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
改、损毁、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使用,对国家安全、
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
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
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
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开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工作,首先需要对数据进行分类
分级,识别涉及的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然后建立相应的数
据安全保护措施。本文件根据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要
求,在水利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指导下,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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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给出了水
利数据分类分级的规则和方法,用于指导行业内各司局、单
位和地区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工作。
从水利行业来看,数据管理体系尚需完善,特别是数据
安全保护方面标准规范体系尚属空白,急需在《水利数据分
类分级指南(试行)》技术文件的基础上,充分总结经验,
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行业标准,为行业相关单位开展为
水利行业内数据管理、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的高效利用提供
技术依据。
(二)主要工作过程
2024年6月,正式立项。
2024年6月—7月,编制准备。确定参编单位、人员
及任务分工,讨论标准定位、主要章节内容、工作进度安排
等,收集并整理标准等相关材料,为编制本标准做准备。
2024年8月—10月,标准编制。编制组结合数字孪生
水利建设工作和国家对数据分类分级技术要求,编制标准工
作大纲和初稿,组织集中讨论和修改,并根据水利学会形式
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完成工作大纲和初稿编制。
2024年10月28日,工作大纲审查会。水利部信息中
心在北京组织召开标准编制工作大纲审查会,工作大纲通过
审查。
2024年11—12月,初稿修改。根据工作大纲专家审
查意见,对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名称修改为《水利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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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技术规约》,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4年12月,编制标准征求意见材料,发文征求意
见。
(三)主要起草人
姓名年龄职务/职称专业工作分工单位
副主任/正电子信息工
付静48总负责、协调组织水利部信息中心
高程
周维续58正高计算机应用技术协调,总体框架设计水利部信息中心
参与相关内容编写,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