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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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自评报告
一、概述
1.1评定依据及标准
(1)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为主要评定依据。评定过程中,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持续改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2)评定标准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效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具体评分标准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细化。
(3)在评定过程中,将采取现场评审、资料审查、访谈调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全面检查。现场评审主要对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环境、人员等进行实地查看,资料审查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通过综合评定,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等级,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评定范围及对象
(1)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涵盖公司总部及下属所有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储物流、施工现场等所有区域。评定对象包括公司全体员工,涵盖管理层、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确保评定工作的全面性和覆盖性。
(2)评定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及资源配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效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保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及处理、应急管理等关键环节。通过对这些环节的评定,全面评估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整体水平。
(3)评定对象还包括公司外部相关方,如供应商、承包商、客户等,以确保评定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于外部相关方,主要关注其在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契合度。通过对外部相关方的评定,进一步强化公司在供应链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担当。
1.3评定周期及方法
(1)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周期为每年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评定周期内,将全面收集整理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事故报告及处理等,确保评定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评定方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定性评价主要通过现场检查、访谈调查、资料审查等方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定量评价则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3)评定过程中,将成立评定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成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外部专家等。评定小组将按照评定方案,对评定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最终形成评定报告。评定结果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参考,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将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持续改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设置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安全生产战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专家等,形成了一个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下设安全监察科、教育培训科、设备管理科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工作。
(3)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办公室的指导,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安全员、技术员、操作员等,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同时,各小组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安全生产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
2.2职责分工
(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政策,审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效果负责。委员会成员各自承担以下职责: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其职责